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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暨实施推进会

2017-10-18 09:58:00   鄂州文明网

  

  10月16日下午,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暨实施推进会。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清芬参加会议并讲话。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谟浩主持会议。省、市9家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胡清芬介绍了条例制定过程和颁布实施情况。随后,在实施推进会上,鄂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刘荣就下一步如何推进条例实施发言。最后,胡清芬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条例于2017年9月29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17年12月20日起施行。条例共六章三十八条,着眼于我市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亟需规范的不文明问题。为了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条例规范的适用范围为鄂州市整个行政区域。关于文明行为基本规范,条例从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交通安全、公共资源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特别强调12项倡导的文明行为,例如热爱祖国、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公共场合使用普通话、积极参与全民阅读等。为了弘扬见义勇为等中华民族所提倡的高尚道德品质,条例强化了文明行为的鼓励与倡导,将高于一般道德水准的文明行为作为鼓励与支持的内容,例如鼓励无偿献血和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遗体)组织及器官等。针对不同的不文明行为,规定依照上位法给予处罚,对于没有上位法处罚依据但是群众反响强烈的不文明行为,例如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吸烟和从建筑物、构建物内向外抛掷物品的,则作出了明确具体的处罚规定。

  胡清芬强调,条例颁布实施后,全体市民要自觉遵守条例,注重实践养成,争做文明市民;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条例规定家喻户晓;各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力整治不文明行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门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法规的贯彻实施;各级人大要加大对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条例落细落实。全社会共同努力,建设文明鄂州,彰显鄂州魅力,共创鄂州文明和谐美好家园。(鄂州新闻网 丁梦霞

责任编辑:李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