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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早期革命活动家——范鸿劼
作者:谈 听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9

  革命先驱范鸿劼是鄂州市葛店镇人,1897年11月出生于葛店范家“太和堂”。范鸿劼自幼勤奋好学,聪颖过人,邻里无不称赞。1918 年8月,考入北京大学学习。从此开始其在北大的求学和革命生涯,直到就义也未脱离北大的学籍。

  在北京大学就读期间,范鸿劼受到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积极寻求中国革命的道路。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范鸿劼作为参与者和组织者,在游行集会中起到了核心领导作用。1920年初,为收回山东主权,反对日本霸占山东,全国掀起了抗议浪潮,为此,天津学生多人被捕。担任北大学生评议部总务委员的范鸿劼,立即行动,以学生会名义发出“万急通告”,并主持召开了北大文、理、法科全体学生大会,决定罢课。2月4日,范鸿劼带领几十名学生在北京前门一带讲演,被军警逮捕。在狱中,他遭受了残酷的折磨。为营救范鸿劼等人,北京掀起了更大规模的学生运动,迫于社会强大压力下,反动军阀不得不将范鸿劼等人释放。范鸿劼出狱后,继续斗争。这年3月,为了寻求中国革命的正确道路,他与邓中夏等19人发起成立了“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说研究会”,这是我国最早出现的“以研究关于马克思派的著述为目的”的革命团体。10月,在李大钊的领导下,他与邓中夏、张国焘等人创建了北京共产主义小组。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北京大学的党组织是党在北京的第一个支部,范鸿劼是这个支部中的活跃分子,常与邓中夏、罗章龙等共产党人满怀深情深入工人中开展工人运动,是北京早期工人运动的组织者之一。

  1922年8月,为贯彻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的彻底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纲领,范鸿劼、蔡和森等人发起成立了“北京民权运动大同盟”,呼吁“凡有志争民权者,皆可加入”,把斗争的矛头直指中外反动派。次年秋,范鸿劼遵照党的决议,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在国民党北京特别市党部任职,宣传、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1924年秋,中共北方区执行委员会成立,范鸿劼被选为区委委员,后任组织部部长。他与李大钊、赵世炎、陈乔年等一起,领导了整个北方广大地区的革命斗争,对北方的革命运动起到了巨大的指导作用。

  1926年元月,受中共的派遣,范鸿劼作为国民党北京特别市党部代表参加了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上,他和毛泽东一起,被任命为大会“宣传报告审查委员会”委员。在讨论《中共党务总报告决议案草案》中关于国共合作条款时,他和毛泽东等人坚持“共产党员在国民党中应该保持独立性和革命性”的原则,坚决反对“要公开国民党中中共的组织和党员身份”的破坏性提案。在大会发言中他明确地说:“共产党同志负有两种革命担子,是另有秘密组织的。我们现在只有结合革命势力实行国民革命,共产党员也是同此目的。”“只有问他是否实行国民革命,其他不必问及,只要问在这种政策下,应该合作不应该,不必横生枝节。如果必要知道共产党员是多少、如何活动,实是陷共产党同志于危险地位”。坚持了我们党在国民党中的独立性原则。

  为追求革命真理,范鸿劼坚持战斗在革命环境血雨腥风的北京。1927年4月6日,奉系军阀以及“京师警察厅”出动数百名警察、宪兵,悍然不顾国际惯例,包围和袭击了当时中共北方区委秘密办公处——苏联大使馆,将李大钊、范鸿劼等一批共产党员逮捕,于4月28日秘密杀害。范鸿劼牺牲时年仅三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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