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春已然临近,鄂州市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委员会祝广大消费者新春快乐。同时,也借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期间消费不踩坑,注意以下四点。
一、科学理性消费。节日期间,商家五花八门的促销活动较多,面对“优惠、买一送一、清仓、返券”等促销打折活动诱惑,应保持头脑清醒,冷静选择、货比三家,仔细了解促销规则条款,注意商家的促销信息、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等,避免引发消费争议造成财产损失。置办年货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的商超、购物平台、网店等正规经营渠道,不轻信低价促销,不盲目听信商家的推荐,拒绝过度包装的商品。
二、严防消费陷阱。广大消费者在吃、住、行、游、乐、娱等消费活动时,警惕商家虚假承诺等“忽悠”陷阱。应充分了解商家的信誉和经营状况,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签订书面合同,载明收费标准、服务项目、退款规则等重要内容。发现商家违反合同约定,及时提出解除合同并退款,避免产生个人经济财产损失。
三、食品安全为先。选择标识标签齐全的食品,注意查看其外包装上的标识和产品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在外就餐、网络订餐、预订年夜饭时,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明码标价的餐饮店,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就餐前仔细询问菜品质量、价格及服务事项,结账时查验账单、核对消费金额。倡议使用公勺、公筷,自觉践行“光盘行动”,抵制餐饮浪费。
四、依法依规维权。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要注意保留发票、微信截图等消费凭证,无论是线上或线下消费,都及时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如与商家出现消费纠纷,可与商家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登录湖北315消费投诉和解平台进行投诉,也可拨打12315 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春节期间,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对节日市场食品等生活消费品的质量安全检查;加大对价格违法、虚假广告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执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快速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营造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守护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