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5 10:58:00 鄂州文明网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市级财政下达市文明办志愿者服务常态化工作项目经费5万元,用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文明交通劝导培训、志愿服务网站建设等。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市文明办根据市财政部门的规定,成立了绩效考评小组。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制定了市文明办资金使用办法,并指定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并认真收集、整理了专项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等资料后,完成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结论
市文明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全部资金用于地方志愿服务活动、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等项目,做到专项资金专帐管理,使用规范,档案清晰。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于2017年及时到位,完全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按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市文明办2017年志愿服务常态化支出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资金使用符合项目内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办公室制定了该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资金主要用于信息中心项目的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7年策划重大志愿服务项目25项、开展文明交通劝导专题培训班10场、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7000人、志愿者注册人数10.42万人、举办全市首届系列最美(佳)评选活动1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统计分析,本年度志愿者活动参与率提高20%,志愿者人数达到10万余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满意度95%达到要求。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度绩效目标全部按时完成。继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推进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提高志愿者活动参与率,增加志愿者网上注册人数,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风尚。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无。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项目工作的全面领导,便于及时发现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二是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规范要求,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监督。对日常工作加强规范和监督,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鄂州市志愿服务常态化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
鄂州市志愿服务常态化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7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志愿服务常态化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鄂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 实施单位 | 鄂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5 | 1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
地方资金 | 5 | 5 | 100% | ||||
其他资金 (包括结转结余)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策划重大志愿服务项目20项、开展文明交通劝导专题培训班6场、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7000人、志愿者注册人数10万人、举办全市首届系列最美(佳)评选活动1次 | 策划重大志愿服务项目25项、开展文明交通劝导专题培训班10场、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7000人、志愿者注册人数10.42万人、举办全市首届系列最美(佳)评选活动1次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策划重大志愿服务项目 | 20项 | 25项 | |||
开展文明交通劝导专题培训班 | 6场 | 10场 | |||||
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 7000人 | 7000人 | |||||
志愿者注册人数 | 10万人 | 10.42万人 | |||||
举办全市首届系列最美(佳)评选活动 | 1次 | 1次 | |||||
质量指标 | 荣获全国志愿服务“四个100”最佳项目 | ||||||
时效指标 | 完成及时性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资金使用率 | 100% | 10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为市民提供13项免费服务项目 | 100%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推进文明交通劝导、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 存续、增长 | 存续、增长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市民满意度 | 100% | 10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 |||||||
3.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责任编辑:李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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