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届中测评工作的通知
2018-05-21 16:53:00 鄂州文明网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升管理水平,按照工作安排,省文明办近期将组织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届中测评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1、省委省政府表彰的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鄂文[2017]97号),不含省级文明单位(校园)。
2、创建基础好、符合省级文明单位申报资格且有申报下一届(2017-2019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意愿的单位。
二、测评内容和方式
对照《湖北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通过实地考察、查看材料、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测评。
三、相关要求
1、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对照测评标准,
认真搜集、整理2017年创建工作资料并装订成册。
2、 有意愿申报下一届(2017-2019年度)省级文明单
位的单位,请于5月31日前提交书面申请,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文明办,同时做好迎检准备。
3、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纪律规定,清正廉洁,保持良好作风。
鄂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李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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