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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吴都楷模”推荐评选工作启动

2017-01-10 11:18:00   鄂州文明网

  
 
  2017年,鄂州市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吴都楷模”推荐评选工作,更好地发挥楷模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评选对象条件和类型
  “吴都楷模”候选人应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主要包括:
  1、自强不息、艰苦创业、锐意创新、奉献社会的创新创业楷模;
  2、担当负责、敬业奉献、清正廉洁、办事公道、群众拥护、业绩突出的党员干部楷模;
  3、在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见义勇为楷模;
  4、孝敬老人、关爱小孩、家庭和睦、邻里互助的孝老爱亲楷模;
  5、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信誉的诚实守信楷模;
  6、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热心并长期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志愿服务楷模。
  二、推荐评选程序
  各区、开发区、街道,市直各部门、各新闻媒体等,每季度向市委宣传部推荐一批候选人,当季首月5日前完成材料报送,重大突发事件中涌现出来的典型要随时报送;欢迎社会团体和个人举荐或自荐,事迹真实性责成所在地或所在单位审核把关。
  具体工作程序为:(1)各区、开发区、街道,市直各部门、各新闻媒体等在认真调查、核实和评选的基础上,形成事迹材料,通过邮箱(ezswxcbxjk@163.com)向市委宣传部报送相关推荐材料,并分别以各区党委宣传部,各开发区、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名义提交书面推荐意见一式2份,送至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0711-3830797);(2)市委宣传部组织“吴都楷模”推荐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进行评审,综合结果报部领导审定后确定当月榜单。(3)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新闻媒体对外发布“吴都楷模”上榜人物名单及事迹,并对上榜人物先进事迹分期进行重点宣传报道。
  “吴都楷模”推荐评选工作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市目标考核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市委宣传部将定期通报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吴都楷模”候选人数量和入选榜单数量。(鄂州日报)

责任编辑:余 婷